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决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近日,成都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把握“六个统一”的内涵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坚决打赢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刷新吏治持久战,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巩固发展全市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奋力实现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切实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根据《意见》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围绕“全面落实年”部署要求,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同时,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严肃查处“两面派”“两面人”。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制定出台关于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基层落地落实的意见,持续健全市属国企、高校、医院责任落实机制,分行业分领域分系统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办法。
坚持驰而不息
深化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按照《意见》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实施细则,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成效,修订落实措施,向社会公开并推动落实。严肃查处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调门高落实少”的问题,严肃查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纠正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持续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评比过多过滥等现象,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工作、联系困难群众等制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今年我市将严查深纠“四风”隐形变异,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研究治本之策,严防反弹回潮。开展治理“庸政懒政怠政”专项行动。扎实抓好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持续深化扶贫领域“3+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开展电视问政工作,持续推进“阳光问责问廉”。探索改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加强综合研判,系统梳理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纳入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找准突出问题,推进从严整改。
坚持标本兼治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实施精准惩处,重点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国资国企、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
今年我市还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化治理“微腐败”,认真落实《成都市治理“微腐败”工作办法(试行)》,持续推进以治促建。
整体分层推进
不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意见》明确,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化政治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和党章执行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并重,深化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巡察。修订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健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衔接配合机制,构建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大巡察”模式。常态化开展巡察“回头看”,实行整改报告真实性承诺书制度,强化整改落实问责,推动巡察成果综合运用。
着眼试点成效
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意见》还要求,认真贯彻新颁布的《监察法》,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赋予派驻(出)机构监察职责,派驻(出)机构按监察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及时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双重职责,强化“纪法”“法法”衔接,逐步构建涵盖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全流程制度体系,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同时,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巡察、派驻(出)、监察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健全执纪监督与巡察监督、派驻(出)监督的协调配合机制。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强化担当精神,压紧压实纪检监察系统内“两个责任”,深化系统内廉政风险防控。
此外,笔者还了解到,今年我市将《意见》确定的重要任务细分为46项工作内容,并明确了完成时限,以项目化任务分工表形式,把各项具体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牵头、协办部门,并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和跟踪督办机制,确保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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