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首批遴选工作已基本结束,有4个类别职位的16个遴选名额未能实现足额遴选。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的公告》,未能实现足额遴选的具体职位,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从报考该类别职位,且自愿服从调剂的落选人员中按总分高低,征求本人意愿后,统一组织调配。现将调剂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条件
(一)调剂按检察官职位一(侦查员)、检察官职位二、法律政策研究人员、检察辅助人员二(计算机)四个类别,在报考同一类别职位的人员中进行;
(二)申请调剂的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调剂职位;
(三)申请调剂的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四)申请调剂的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即:
检察官职位一(侦查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100分;
检察官职位二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100分;
法律政策研究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120分;
检察辅助人员二(计算机)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100分;
上述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二、调剂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申请调剂人员从即日起,可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com)、成都组工网(网址:http://www.ahxyjd.com)、成都检察网(网址:http://www.cdjcy.gov.cn),认真阅读“调剂公告”,查询调剂职位、调剂名额、资格条件等,下载并填写《2012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调剂申请表》。
(二)提交调剂申请
申请调剂人员应于
(三)选择调剂职位
提交了调剂申请的人员,应携带《2012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调剂申请表》(附照片)一份和本人身份证于
1、检察官职位一(侦查员):
2、检察官职位二、法律政策研究人员、检察辅助人员二(计算机):
报考同一类别职位的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调剂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名在前的人员因不符合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或放弃调剂,相关人员依次递补选择调剂职位。
(四)体检
职位选择结束后,按每个具体职位的调剂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及复检原则上在2周内结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因体检项目不全不能作出结论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调剂人员,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调剂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四、相关事宜
(一)调剂工作中,如遴选人员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不能办理调动而出现的个别缺额,本次调剂过程中不安排递补。待本次调剂工作全部结束后,再组织进行调剂。
(二)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7782608,87782522。
附:1、《2012年成都市检察系统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调剂职位情况表》;
2、《2012年成都市检察系统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进入调剂范围人员名单》;
3、《2012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调剂申请表》。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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